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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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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低保工作】 2003年全市的低保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以保障范围
的确定、保障标准的制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管理、审核、审批工作程序、管理体制与运行机
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框架。到2003年,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3 976户90 216人,月发保障金 484
万元,人均补差53.7元,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进行了低保宣传,强化了摸底调查,实
施了动态管理,加强了规范运作,落实了优惠政策。成立了低保中心,增加了 6名人员编制,
加强了队伍建设,组织了两次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同时,对我市的贫困弱势群体开展了医
疗救助和助学救助。发放救助金525万元,1.8万户4.3万人次,其中:救助大学生578人次,救
助大病患者2 600余人。


  【救灾救济工作】 2003年本市农业生产连续遭受了春旱、洪涝、局部风雹、低温冷冻等
自然灾害。农业受灾面积达11.8万公顷,受灾人口14.88万人,粮食减产 11.5万吨,农业直接
经济损失1.5亿元。灾情发生后,民政局将省厅下拨的春夏荒口粮救济资金110万元,通过采购
粮和资金救济等方式全部下拨到本市灾民手中,救济灾民 3万余人,保证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春耕生产期间,我市 57个包扶单位(含中省直和市直单位)已累计为包扶村送去现金71.78万元,
米面14.7万斤,豆油4 300斤,化肥50吨,燃煤等物品,为灾民联系生产贷款497万元。针对今
年我市农业灾情较重,灾民急需救济的实际情况,我们最大限度地列支了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
业费,其中口粮救济方面,共安排救济款 129.8万元,解决救济粮2 026吨,救济缺粮人口3.5
万人;衣被救济方面,安排衣被救济款 15万元,解决了6 949人需衣被救济困难户;治病救济
方面,解决了 14.8万元救济款,医治疾病人口2 260万元,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
区社会稳定。


  【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社区建设工作是新世纪民政工作的重要课题,我市的社区建设已
取得了跨跃式发展,构建了社区建设的雏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城市社区建设体系。根据上级
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来进行,首先对全
市 133个社区的自身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调查,办公用房社区居委会原购25户今年
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购买96户,租用1户,长期无偿使用7户,我市现全部都有办公场所。
其次以健全各项社区制度人手,先后制定出台了《2003~2005年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关于
成立鹤岗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建设的具体意见》、
《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委会主任工作职责》、《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作职责》、《社区
议事委员会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等十五项 102条,使社区工作有章
可循,有法可依。再次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年末将对申报示范建设的 9个办事处57个社区
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使我市的社区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
道,并按照示范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社区功能,主要是从便民利民服务、救助保障、文化娱
乐、体育健身等功能上求突破,已初见成效。近期将召开社区建设活动现场经验交流表彰会。


  【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村民自治工作,我市第六届村民委
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成立 207个村委会,此次选出村委会主任171人(不包括并
村时已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副主任和委员705人,连选连任355人,占总数 41%,新当选521人,
占总数59%,其中女干部139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和村务公开工作,实现民
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面达到100%。乡镇政务公开面巩固100%,杜绝了假公开现象。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按照鹤民字[2003]60号《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
通知》要求,今年我们革命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的伤残抚恤金(保障金)及抚恤
定补金提高标准的部分资金,全部补发到位。另外,我们还协调有关部门,拨款28 000余元,
为 5户在乡优抚对象修建了房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去年我市共接收城镇退役士
兵284人,通过计划安置、有偿转移、自主择业等办法安置退役士兵 242人,安置率达到96%。
对拒不接收安置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的规定,对 7个单位
进行了退役士兵有偿转移安置,收取有偿转移金24万元,通过行政处罚,促进了安置工作的落
实。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依法规范】 今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我们对申请登记的社会
团体严格审批,保证了社会团体登记的工作质量。2003年成立登记社团4个,法人变更登记6个,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2个,名称变更登记1个,为12个社团换发了过期的证书。民办非企业单
位复查登记29个,登记10个,其中科技类登记7个,教育类登记3个,教育类复查登记20个,劳
动类复查登记 9个。同时,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11月份,按照《鹤岗市加强社会团体、社会
中介机构管理与监督工作方案》的规定,由我局牵头,会同监察、工商、物价、财政、地税等
部门,对鹤岗市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登记、年检、收费、财务管理、票据、纳税等情况进行
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有问题的社团做出了限期整改或依法给予处罚的决定,从而规范了社会
团体和中介机构的自身行为,促进了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取得新进展】 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部署, 我市第二批
“星光计划”项目 3个,向上争取并完成投资60万元。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已发展到34家,实现
产值2 570万元,利税 224万元。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新婚姻法,全年登记2 600对,合格率
100%;殡葬改革不断深入,通过教育和强制平坟,较好地遏制了土葬行为,全年火化尸体4 335
具,火化率稳定在98%以上。十里河公墓和殡仪服务中心筹建工作已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随着福利彩票销售量的上升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我们按照省福彩
中心要求,在去年52个站点的基础上,又增设了 26个投注站,全年共销售各种福利彩票2 00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30%。福利彩票的扩大发行,可为我市募集到更多的福利资金,有力
地支持了社会福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