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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联合会



 

  【组织建设】 (一)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2003年初经市委批准,市残联成立了党组,配
齐了党组班子。制定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教育规划和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制定了学习和
培训制度,并认真地开展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残联班子更加讲政治,讲团结,有合力,有
凝聚力,有开拓精神,有进取意识,不断带领残疾人工作者按上级机关部署开展工作,不断开
创残联工作的新局面。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残联干部更加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活力,
有创造性,有主动性,有进取意识,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为做好残疾人工作奠定了良好
基础。

  (二)加强残联机构建设。市残联始终把县区残联机构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向市
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经常与市编委协调沟通,促进县、区残联能尽快升格独立,计划单列,独
立运行。经过努力,县、区残联机构升格,都配备了专职残联干部;乡镇(街道),有兼职残联
干部;村有残疾人小组;屯有残疾人联络员。

  (三)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服务能力。2003年,市残联加大了残疾人证的发放工作,全年共
发放残疾人证1 803个,全市累计发放残疾人证17 000个,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63%。残疾人证
的管理逐步实现微机化管理。


  【社区建设】 按照省里的要求,各级残联组织都将残疾人工作纳入了当地社区建设总体
规划。基层残联加入了同级社区建设指导协调机构,成立了社区残疾人组织,能充分利用社区
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扶贫解困工作】 市、县、区残联都制定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并把残疾人
扶贫解困专项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扶贫解困工作之中。市、县、区对贫困残疾人100%地建档
立卡,并与贫困残疾人(户)签订了扶贫合同(协议),通过全市广泛开展“帮、包、带、扶”等
各种形式的扶贫解困工作,2003年使7 572 名特困残疾人有了生活保障。对贫困残疾人扶持率
达100%,对城镇贫困残疾人(户)100%实行低保,贫困残疾人(户)年脱贫率达20%以上。


  【劳动就业工作】 市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
步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通知》,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行政执法
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残疾人就业安置和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管工作。市、县残联都成立
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并对外挂牌,全面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普遍开展
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对求职残疾人都进行登记建档。


  【教育、培训和按摩工作】 各级残联积极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入户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
使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 83.6%。对贫困残疾人家庭适龄儿童和贫困适龄残疾儿童实行救助,
救助率达100%。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贫困残疾人考生,考入高等院校后,都实行救助,救
助率达 100%,2003年市县区残联救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贫困残疾人考生 13名,救助金额
1.55万元。

  为完成“十五”期间省里下达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任务,市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扶
持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精神,有效的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社会化,依靠和动
员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共培训残疾人 565人
(城镇148人,农村417人)。 5月份,对全市盲人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积极开展盲人保健按摩
工作,成立了盲协按摩诊所,通过各种渠道培训盲人保健按摩18人。


  【康复工作】 精神病防治康复,建立健全了社会化的工作体系,有组织管理网络和技术
指导网络;防治工作使用统一表卡,有治疗康复方案和效果评估;在六区开展了精神病人调查
摸底,建档立卡和防治工作,使精神病人检出率达到6%的要求,监护率、显好率、社会参与率、
肇事率等指标都达到了标准。

  康复训练与服务,有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训练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
使用了统一的工作用表,训练档案填写合格率达到80%,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达到了60%以上;
完成脑瘫儿童训练4名,智残儿童训练7名,肢残训练38名。

  视力残疾康复,深入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积极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建立数据库
并及时准确上报数据。积极向省里争取晶体,对 213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白内障复明手术使其
重见光明,手术费用得到了减免。

  低视力康复,建立了低视力康复定点眼镜店,完成了为低势力者配用助视器,并开展了视
力功能训练,完成了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开展了家庭训练。

  聋儿康复,完成了“听力助残”任务 6名和救助贫困聋儿任务。收训10名聋儿,对家长进
行了培训。

  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完成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410件,装配矫形器10件,开展普及型假肢装
配工作,积极向政府争取,落实康复工作匹配经费1万元。


  【法规建设】 加强法规建设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2003年市残联加大对县、
区有关部门残疾人法规建设的指导和优惠残疾人政策的落实力度,残联干部经常深入县、区加
强指导和督促落实,使80%以上的县、区制定了优惠残疾人的综合性政策法规,50%以上的县区
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当地优惠残疾人的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规定。 80%以上街道、乡镇都制定
了优惠残疾人的规定,各级残联都能认真落实优惠残疾人的规定。

  市、县、区都设有指定的为残疾人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站的法律机构,
并能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三优”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 70%以上的县、区建立了法律援助
中心残疾人工作站。


  【宣传文体工作】 市残联始终坚持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
法》残疾人事业各项法律法规和全社会扶残助残以及残疾人先进模范事迹,唤起全社会弘扬人
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意识,同时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自尊、自信争做对社会有贡
献的人。通过宣传,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从而创造了社会关心、理解、帮助、支持残疾人
事业和残疾人自强、自尊、自信、自立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电台设有残疾人专题节目,通过报
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残疾人自强不息、社会扶残助残,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文章25篇。

  在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残联组织紧紧围绕助残日的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
了助残活动。在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下,使助残日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坚持“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寓教于活动之中”的原则,针对残疾人的爱好特点,结合残
疾人生活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了残疾人的文化、体育
生活、受到了残疾人的好评。积极向省残联推荐残疾人运动员,本市有残疾人运动员入选第六
届全国残运会黑龙江省残疾人体育代表团。积极完成省残联、省残疾人体协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积极参加省残联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