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坚持把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和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结合起来,把对
法律负责和对党、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使“司法为民”的形式和效果统一起来,使“司法为
民”的要求得到落实。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00余人次,书面解答 80余件;“非典”期间,
市中院派 5人小组到北京接访。全年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4.8万元。为未成年人
犯申请法律援助35次;全市法院共帮扶贫困户 339户,共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4.58万元,全年
宣讲法律28次,在电台、电视台、报刊上发稿36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