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工作】 2003年,以社会保险“百日攻坚战”为契机,强力推进养老、失业、
医疗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5 412万元,收缴率为 96%,清欠1 412万元,
完成年计划的 176%。收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2 330万元,收缴率为145%。向上级争取养
老保险金5 207 万元。新增加参险人数5 994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2 684人。为企业离退休人
员发放基本养老金10 43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
2 603万元。为 130名军转干部提高了退休待遇。收缴失业保险费1 169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
1 372 万元。依据中省直单位失业保险属地化管理的政策规定,鹤矿集团、佳铁分局参加了失
业保险。全年完成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17 519人,收缴医疗保险费1 669万元,支出1 593万
元。11月份市政府下发了鹤政办[2003]30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镇灵活就业人
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医疗保险工作覆盖到下岗、失业、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民
营企业。广泛开展了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收缴工伤医疗保险费24万元,支付17万元;收
缴生育保险费9万元,支付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