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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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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 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全省经济责
任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200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市审计局对2003
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和实施。共审计完成了对市政府驻大连办、鹤岗宾
馆、市第二十中学、市司法局和市妇联等30个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坐
收坐支、偷漏税金、盈亏不实等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划清了
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为组织部门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
为加强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赵淑华为主任,市委常委、常务
副市长朱清文为副主任,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企工委、审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
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年初召开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年末又召开了经济责任审
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并下发了《鹤岗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年规划》,对《鹤
岗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结果试行办法》进行了讨论。认真学习
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领导
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在走向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此外,根据省审计厅的授权和年初计划安排,审计局还对全市公安系统2002年度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鹤岗分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林业局2002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市邮政局200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了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