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 为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修订和完善了《关于党风廉政建
设的规定》和 《审计人员保持廉洁自律的十项规定》、《政务公开制度》等项制度, 制定了
《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度》。成立了鹤岗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审计组到被审单位实施审计后,由被审计单位填写《审计组廉洁自律情况反馈单》,单独反馈
给局检查领导小组。同时,在社会各界聘请了18位行风监督员、在民主党派中聘请了 6位特约
审计员,对审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进行监督。此外,主管局领导
分别与各业务科室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哪一级出现问
题都要追究领导的连带责任。检查组还专门召集部分被审计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听取审计人
员廉洁自律情况汇报,现已有41个被审计单位返回审计组廉洁自律情况反馈单,从反馈情况看,
未发现审计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2003年,市审计局被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
号,局长王洪军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武春荣、白晓伟分别被评为“优秀共
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