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管理
拆迁管理
【拆迁管理】 2003年,市房产管理局狠抓提高拆迁工作人员素质工作,要求管理工作做
到“四必须”,拆迁工作人员做到“四不准”,城市拆迁真正做到了依法管理,实现了管理制
度规范化, 人员管理规范化,补偿安置规范化,信访管理规范化。2003年共审批 51个地段,
3 179户,拆迁面积113 642.71平方米,完成拆迁地段31个,2 597户。与往年相比,2003年拆
迁工作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拆迁速度快。拆迁面积最大的向阳区振兴花园情况复杂,户数多,
市房产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在一个月内完成拆迁任务。市三中校拆迁地段仅用20多
天就完成了 240户的拆迁任务,较好地保证了全市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拆迁矛盾减少,
上访率降低。针对上年拆迁上访屡屡出现的问题,出台了《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上访问题处理
意见》,对上访人提出的符合规定的有理要求,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限期解决。对上
访人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无理要求,按原则办事,绝不开口子。坚持先搬迁的奖励,后搬迁的
不开口子,先搬迁的多得,下发行政裁决搬迁的少得,依法强迁的承担执行费用,越级上访的
承担接访费用,无理取闹的进行治安处罚。依据相关条件,消化解决老的,严格控制住新发生
的,拆迁矛盾明显下降。全年仅发生三起进省上访案件,比上年下降了 94%,为社会稳定做出
了贡献。三是拆迁工作得到各部门大力支持。市房产管理局召开了全市拆迁工作座谈会,广泛
征求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相关部门及开发企业等各界的意见,各单位对拆迁工作给予
了大力支持,为今后的拆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