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执法
环境监理执法
【环境监理执法】 1 、继续对省、市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
污染反弹。全年共对南山煤矿、大陆煤矿、矿务局水泥厂等20户重点烟尘排污企业及20户重点
水排污企业进行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通过检查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管理,确保烟尘污染治
理设施运行率达96%,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达98%以上。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及安装流量计的
企业,定期进行监测检查,(如禾友农药厂、南山选煤厂)以便能够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
并准确地为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避免了人为污染事故的产生。2 、取缔淘汰落后工艺,依法关
停小轧钢。按国家六部委要求,在经贸委、公安、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成立不
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十五小”、“新五小”、生产和使用淘汰产品
及工艺设备排污企业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工作组通过逐户调查,
对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目录(第二批)》中的生产地条钢或开口锭的企业采取了
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捣毁设备等措施,对严重影响群众休息和生活的 6户非法小轧钢厂予
以取缔,对 14户违法企业予以关停。 3、开展 “双考”噪声整治工作。为保证在一年一度的
“双考”期间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从 6月15日起至7月9日安排值班人员及
车辆,加强夜间巡查频次,重点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和因噪声污染引发的社会问题。公布24小时
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在“双考”当天会同教委等部门,对考场周围进行
整顿,严禁排放一切噪声,并在考场周围设立过街条幅及临时禁鸣标志。共处理各类噪声扰民
案件60起,结案率达100%,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