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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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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收入】 2003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3 73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7.5%,
超计划17.5个百分点,超收3 534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13.6%,同比增收2 847万元。其中:省
级收入完成6 30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3.7%,超收1 209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25.7%,同比
增收1 288万元;地市级收入完成17 42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5.4%,超收2 325万元,为上
年同期的109.8%,同比增收766万元。全年累计完成社保费收入8 581万元,同比增长 29.6%,
增收1 95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7 365万元,为同期的 122.9%,增收1 371万元,
征缴率为95%;失业保险费收入1 216万元,为同期的193.3%,增收587万元,征缴率为98%。在
组织税收收入上,一是强化管理,狠抓“三个加强”。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坚持重点税源普查
制度,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实行市区县动态监控,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加强
各税种管理。重点对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服务业等重点税源企业加强日常
征管和重点稽查,积极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进一步强化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
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纳税人监控体系和代扣代缴工作;加强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预
测分析,全面掌握税源状况和计划落实情况,从而确保税收计划的完成。二是堵漏挖潜,开展
清理欠税工作。通过核对欠税,摸清欠税底数,逐户登记造册,区分性质进行划类管理,采取
定计划、定责任、定任务的三定办法,对不同类型的欠税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法进行清欠,全
年累计清理欠税4 123 万元。三是狠抓落实,实行全年责任包保。制定责任包保计划,变阶段
性责任包保为全年责任包保。市局领导分别带领主管科室对市区八个分局进行税收任务、征收
管理、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的责任包保。在社保费的征收上,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
落实省局下发的社保费征管六项制度,严格考核,并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对欠费户回收率和欠费
额回收率硬性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大滞纳金征收力度,有效控制了
欠费额度的增长。三是对重点企业实施严密监控,对有能力上缴而故意拖欠的缴费人,按规定
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社保费收入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