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地震灾害防御

地震灾害防御



  【地震灾害防御】 2003年继续执行《鹤岗市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经
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鹤岗区域内地震发展趋势,制定了《鹤岗市防震减灾十年目标
实施细则》,在规划中提出了基本原则、十年目标、主要任务、途径和措施、实施步骤和计划,
通过近三年的运作实施,健全各级防震减灾体系,制定了《鹤岗市地震短临跟踪实施方案》、
《鹤岗市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制定、修改、完善了我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地方性法规等。

  市地震局制定了《鹤岗市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方案》、《鹤岗市防震减灾“十五”计划》、
《鹤岗市抗震救灾应急预案》、《鹤岗市工程建设项目抗震救灾应急预案》、《鹤岗市地震局
第四个五年法制教育规划》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在鹤岗市辖区内有三个大型企业宝泉岭农管局、鹤北林业局、鹤岗矿务局,这三家企业都
对自己本行业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萝北、绥滨两县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对原有预案进行了
修改,制定了《萝北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绥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市地震
局进行备案。我局也根据省局的指示精神修订了《鹤岗市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和方案》。

  重新调整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基本达到职责、职务、人员的一致,调整后的防震减灾领
导小组成员已由市编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