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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体制取得实效

卫生监督体制取得实效



  【卫生监督体制取得实效】 依据《黑龙江省市(地)县(区)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
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鹤岗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市政府已经批准实施,两个机构级别、编制、职能已经确定,11月 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正式组建“鹤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鹤岗市疾病控制中心”,实现了政事分开,综合执
法,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