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费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市消费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市消费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市城调局最近的一项调查表明,今年上半年我市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 558.88元,人均消费支出为 1 948.98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
18.3%和8.7%,其中消费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个百分点。居民的消费结构也有了新的变化,
食物消费占消费性支出首次降到 40%以下,用于提高生活品质的娱乐文教服务支出、医疗保健
支出所占的比重上升。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增幅为7.9%,处于较高
水平,而我市城调局这次调查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消费增幅为8.7%,比全国消
费增幅高出近1个百分点。另外,这次调查还表明,我市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食
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8.65%,首次低于40%,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标准,恩格尔系
数30%至40%为富裕水平,表明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总体生活水平已逐步跨入比较高的水平行列。
如果进行纵向对比,2002年我省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 38.1%,我市已与之相差
不多。
我市居民收入整体提高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地方经济状况的好转,居民工薪收入
继续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中来自工薪收入全市人均为1 521.8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59.5% ;二是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拉动全市市民人均经营净收人大幅增长。上
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从事个体经营所获得净收入 354.06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8%;三是财
产性收入增长1倍;四是转移性收入增长了17.5%。
我市上半年居民消费支出增长高于全国 0.9个百分点,主要增长点是:一是食品消费人均
支出 753.24元;二是医疗保健消费人均支出 169.68元;三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人均支出
264.54元;四是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人均支出 80.64元;五是交通通讯消费人均支出196.20元;
六是衣着消费人均为294.96元;以上六个方面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8.7、20.1、22.9、77.8、
22.6和 4.2个百分点。列入统计的八大类消费品中,只有家庭设备用品和居住消费分别比上年
同期下降了32.6%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