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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况]

  2003年,黑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和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计划生育政策,
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何晶茹)


[经费投入]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财政状况拮据的情况下,人均计划生育事
业费投入增长幅度超过财政增长幅度。一是确保人均事业费投入。全市各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
1 310 万元,人均8.38元;比上年增长30%.二是认真落实农村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和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费。将落实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作为“民心工程”,省补助计划生育转
移支付资金701 万元、市财政补助50万元、县级财政筹措159 万元,合计910 万元,基本保证为
农民开展免费技术服务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率达95%
以上。三是加强了县、乡计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和设备投入。利用技术服务机构评审验收的有利
契机,投入120 余万元,改建和扩建技术服务中心42个,扩建面积1 310 平方米;购置设备512
台(件),价值141 万元;爱辉区、五大连池风景区、北安、嫩江、逊克、孙吴等6 个县(市)
区购置了计划生育服务车。全市7 个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全部通过执业资格评审验收,61个
乡镇服务站通过了机构执业资格评审验收,占全市乡镇计生服务中心总数的95.31%.

(何晶茹)




[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正确文明执法水平。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下发了《计划生育行政执
法责任制》,出台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
“无偿代办制”、“否定报备制”等6 项制度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全面推
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的规定,
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市计生委先后深入到44个乡镇(街道社
区)和65个行政村(居)委进行明察暗访,共走访2 000 余农户,发放调查问卷2 000 余张,征
求意见函1 800 余份,召开群众座谈会53次,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受群众
欢迎。7 月,市人大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议,并给
予了充分肯定。

(何晶茹)


[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四个阶梯”和“四小”宣教模式传播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共培养小教员6
232 名,建立小阵地2 713 个,制作小展板2 965 块,开展小活动3 095 场(次),宣传教育知
晓率达到80% 以上。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由国土资源、水务、环保、计生、文化等5
个部门联合出资2 万元,在黑河世纪广场举办了“心系国策,爱我黑河”大型专题演出。全市共
播出电台专题节目110 期,电视台专题节目51期,在《黑河日报》和《黑河学刊》刊出专题、专
栏30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

(何晶茹)


[计划生育服务]

  出台了《黑河市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优质服务县
(市)区创建工作,在嫩江县、五大连池市开展了规范化示范县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生殖保健服
务,新一轮生殖保健普查率达到50% 以上,治疗率为79% ,治疗有效率76% ,并做到动态管理,
跟踪服务。普遍开展避孕措施知情选择,知情选择面以村为单位达到100%. 各县(市)区实行了
“一卡在手,全县通取”的避孕药具管理新机制,缩短了药具发放终端半径,避孕有效率达98%.

(何晶茹)


[综合改革]

  市政府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方案》,在辟建“三自主”实验区、创建“四个阶
梯”和“四小”宣教模式、实施“十星级小康家庭计划”和“四个一”规范化管理模式等方面取
得了初步成效。8 月份在嫩江县和爱辉区召开了综合改革现场会,达到了单项向综合推进、局部
向整体拓展的要求。

(何晶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