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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十一次常务会议〗

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十一次常务会议〗




  2006年12月18日,市长张晶川主持

  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杰《关于保障俄罗斯公民在黑河市享受相关权益的意
见》的汇报。

  会议认为,俄罗斯公民是拉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富,是我市的重要消费群体之一,互贸
区延伸到黑河城区后,俄罗斯公民到我市旅游、观光、购物、休假人员大量增加,今年黑河口岸
出入境人次已超过100 万人次,其中俄方入境人员占80% 以上,对拉动我市市区餐饮、交通、宾
馆、商场等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深中俄两国传统友谊,加强黑河与阿州及俄罗斯其它
地区的交往与合作,加快黑河与俄布市“两国一城”建设,参照世贸组织有关国民待遇的原则,
应该保障进入黑河市区的俄罗斯公民的相关权益。

  会议议定:

  原则通过《关于保障俄罗斯公民在黑河市享受相关权益的意见》,由市政府办修改后印发执
行。

  二、会议听取了黑河学院党委书记姜义男、市规划局局长陈柏安关于黑河学院院区总体规划
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大学是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外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是城市经济
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应切实把这所大学办好。尽管黑河学院的管理体制已经转变为“省市共
建,以省为主”,但加快黑河学院建设仍然是市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和义务,市政府要与黑河学
院共同研究解决加快学院发展的有关问题。

  会议议定:

  (一)着眼于黑河学院的未来发展和提高品味,院区规划要为未来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二)按照教育部验收的有关标准,在2009年之前完成检查必备的学院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三)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音乐厅等项目实行市、院共建,一家管理,两家使用,资
源共享,完善城市功能。

  (四)在黑河学院建设资金争取方面,市发改委、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五)对黑河学院的拟建项目,特别是市、院共建项目属公共设施,市政府在规划区内动迁
方面给予支持并积极参与。

  (六)关于减免黑河学院新建项目手续费用问题,市政府原则上给予支持,具体事宜采取一
事一议的办法另行研究。

  三、会议听取了市林业局副局长程德江关于我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我
市开展林权改革试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我市林地资源丰富,除发挥生态效益外,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远远没有释放,实
行林权制度改革可以解决防火难点问题,拉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林业职工的收益。目前,
我市林业产权单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必须解放思想,大
胆探索。

  会议议定:

  (一)同意在爱辉区选择两个林场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并适时选择整建制林场进行试点。
在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爱辉区政府要借鉴伊春等地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为全市全面推开林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二)市林业局要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加大指导力度,成立林权制度改革服务小组,为爱辉
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服务工作。

  四、会议听取了市房产局副局长井振库制定《黑河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为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按照落实科
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应建立城市最低家庭廉租住房制度,这是
政府关心关注弱势群体,更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的具体体现。

  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黑河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由市房产局根据会议意见
修改后,以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二)市房产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抓好该办法的贯彻落实。

  (三)黑河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50% 外,其余部
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 分担。

  五、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副局长彭海涛关于黑河西沟水电公司黑河方拟转让股权与省电力开
发公司会谈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西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黑河市政府和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出资组成的股份
制企业,该企业一直是纳税大户,为我市财政做出了较大贡献。按照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的
有关要求,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则,决定转让市政府在西沟水电股份公司所持的股权。

  会议议定:

  (一)同意转让市政府所持西沟水电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账面数为准,在达成的转让
39% 股权的基础上,力争其余10% 也一并转让。

  (二)由战佩山副市长继续负责具体转让洽谈事宜。

  (三)此次国有股退出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用数据进行利弊分析,说明转让股权对黑河经
济社会的益处,争取老干部、老同志和社会各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