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检察
[概况]
2006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
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
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省院确定的工作目标,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
护公平正义”主题,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和质量,为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新贡献。
[打击刑事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
定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社会和谐和大局稳定。按照省、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始
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
案件496 件644 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410 件521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38 件1 104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01 件816 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
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努力在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预防效果上下
功夫。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5件40人,其中大案要案21件22人,占立案
总数的60% ,提起公诉34件39人,已做有罪判决30件35人;立渎职侵权案件8 件8 人,起诉7 件
7 人,已判决5 件5 人。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
少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完成7 项重点工程
专项预防、43件个案预防、4 大系统预防。运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预防工
作综合管理系统》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信息分析管理系统》等三套软件,为预防工作实行科学
化管理和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33份,帮助有关行业和
单位完善管理制度57项,接受法律咨询29次,举办职务犯罪知识宣讲17次,受教育3 300 余人。
[诉讼监督]
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措施,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增强监督的
实效。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1件11人,对
不应当立案而立的依法纠正10件10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漏
捕、漏诉24件27人。二是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刑事案件提请抗诉5 件6 人,已改判
2 件3 人。同时,以保证司法公正为重点,加大力度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提请抗诉44件,
向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抗诉25件,现已改判22件,改判率和改变率为67.7%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监
督。以维护监管改造场所监管秩序、正确执行刑罚和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保障刑罚正
确执行。办理被监管人员再犯罪案件11件15人,在监狱呈报环节对8 名不符合减刑条件、5 名不
符合假释条件的不予呈报。注重保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超期羁押的有效控制,杜绝了
超期羁押问题。
[控告申诉]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积极参加党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调处活动
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了应对突发群体事件的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开展
“零进京”上访活动,加强对检察环节涉及稳定的案件、线索和信访的排查,严格落实首办责任
制,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到位。加强与公安、法院
及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保证信息畅通,形成了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确保两会期间和
“敏感”时期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全年接待来信来访386 件,同比下降22.2% ,其中来信314
件,来访72件,办理申诉和赔偿案件4 件。
[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
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在全市检察队伍中逐步形成“学本领的风气、守规矩的风气、干事
业的风气和谋发展的风气”。
深入开展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干警深刻
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力争在安排部署上求速度,在学习方法上求深度,
在教育质量上求高度。注重克服“五种倾向”,抓住“八个重点”,达到“四个清楚”,以“七
个业务部门”为重点,采取“八种方式”初步查摆出五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制
定整改措施。坚持能改的立即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改的,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保证整改
措施落实到位。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一些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加强,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习型、专家型、实干型、廉洁型”的标准,突出抓好领导班子
建设。一是加强学风建设。把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列入党组
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规划中,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的同时,积极派班子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轮训,
努力提高班子成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创新的能力;
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按照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高检院对领导干部
“六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廉洁自律、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四是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建设。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建设,中层干部
既要抓各项业务,又要带好队伍,同时,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监督与考核,进一步提高了院中
层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
实行院党组成员包院责任制,党组成员下基层推进工作平均31天;二是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工作。
按照省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绩效考核,规范完善队伍和业务科学管理、
考评体系,推进了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三是深入开展争创先
进基层检察院活动。树立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典型,对两个先进基层检察院进行了表彰,以点带
面,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对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的北安院检察长于
树仁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大力表彰。
[人事改革]
以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为重点,
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对已经推行并取得实效的改革措施,着力深
化和完善,力求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 月份全院进
行了科级领导职位交流、空缺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和非领导职位双向选择,全院有25名现任中层领
导干部进行了述职,共有22名干警参加了11个空缺正科职位的竞争,18名同志参加了9 个副科职
位的竞争,7 名中层领导进行轮岗和岗位调整,涉及提职的干警5 名,42名干警进行双向选择,
达到预期的目的,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与人事编制部门配合,利用中央返还的
检察专项编制向社会招录26人,有19人充实到基层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制度]
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方式,重点加强对“三类”案件的监督,积极探索人
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进行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理论研究和立法调研,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
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全市两级院共有8 件“三类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议。其中,
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有7 件7 人,拟作撤销案件决定的1 件1 人,人民监督员全部同意检察院机关
的处理意见。在对“三类案件”进行监督的同时,以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等形式,积极探索了
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实施监督的活动。
[创新工作机制]
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
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权责明晰、程序完善、监督有效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
系,整合执法办案内部和外部案件质量督查机制,全面推行工作流程、动态管理制度;反贪、反
渎职侵权部门实行自侦案件质量监控制度,增强办案人的责任意识;加大对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
落实的督查督办力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