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房产管理
[概况]
黑河市房产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
指导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住宅建设与房地
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监督执行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评估、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使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贯彻和实施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
规定;贯彻和实施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的指导监督工作;
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及房改基金监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使行政执
法职能。2006年,市房产管理局内设局办公室、产权产籍科、拆迁办公室、房屋管理科、财务科、
政策法规科6 个行政科室和具有行政职能的物业管理站、房屋租赁管理所、房地产交易中心和测
绘管理4 个事业科室。
[物业管理]
一是认真做好物业企业资质年检和新申报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对物业企业资质实行动态
管理,坚持例会审批制,做到了认真审查、照章办事、依法行政。对全市30家物业企业资质进行
了年检。其中符合要求通过年检的企业有27家,因未按时申报年检材料取消资质3 家,新审批临
时物业企业资质5 家,到年末全市共有物业企业32家。二是抓了企业信誉评估和诚信资料系统数
据报送工作,按规定每季度初都能及时准确地向建设网站发送物业企业诚信资料,供用户查阅。
三是积极抓好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工作。到年末累计归集维修基金598 万元,其中今年归集维修
基金313 万元,涉及业主2 100 户,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99%。同时坚持合理使用
维修基金,确保业主楼房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抓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住宅小
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草拟制定工作。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和抓好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从年初
开始抓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和《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草拟制定工作,经多次论证会和
反复修改已基本定稿。五是抓了市建成区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建成区小区改造规划,投资200 多
万元,对10个住宅小区进行了改造。涉及住宅楼房131 栋,7 580 户。10月30日前10个小区的改
造建设任务全部竣工,并通过监理公司、社区、物业的验收。通过小区改造,为居民提供了一个
优美、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得到广大市民的拥护和好评。六是抓了新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为确保新小区建设高标准,环境建设高质量,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重点抓了世纪花园小区硬化、
绿化和环境建设工作。该小区占地面积18.3万平方米,楼房面积14.12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12.1万平方米,由8 个单位进行建设,但小区环境和硬化、绿化建设不到位。为使小区建设达到
设计规划的要求,经协调,将小区建设任务分配各开发建设单位,由我局督促落实。经过半年的
工作,完成了小区内水泥通道砼硬化工程,其中砼路面6 375 平方米,彩砖甬道1 888 平方米,
铺装草坪7 912 平方米,种植灌木16 555株、乔木445 棵,使该小区建设达到规划设计要求。为
使小区商服功能配套,市局代表市政府,通过引资招商的办法由省建安公路工程总公司黑河分公
司投资1 000 万余元,在世纪花园小区建设小区商服会馆、幼儿园及小区内贯穿东西两条白色水
泥路面,方便了小区居民购物出行和子女入托等。
[房产市场]
1 、进行商品房预售管理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审核工作。全市全年共建住宅房屋89.93 万平
方米,投资76 440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75.13%和75.23%。其中新建商品房45. 9 万平方米,同
比增长238.25% ,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44.03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54%。市城区新
建商品房8.3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3.21% 。经济适用住房3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6.58% 。
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1.61 平方米,其中市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6平方米以上。2、
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城区房产市场秩序。由于受国内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房价上涨过快,供房
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因素影响,市房地产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于3 月
份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对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情况
进行检查的通知》,并通知县(市)也进行检查。6 月中旬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副主任、市房产局副局长井振库同志带领下,市建设局、房产局、规划局、发改委、土地局等
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
进行了整改。国六条等文件下发后,为了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房产局会同市规划局、建设
局、国土局等部门就土地征用、房屋建设项目审批、户型控制、销售价格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并
对已审批的项目进行复查,确保了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
2006]196 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停止了集资建房的审批工作,并由市房产局、市
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已批建的集资房项目进行检查,并下发了《关于对全市
集资合作建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使违规集资建房行为得到了遏制。3 、加快廉租住房
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启动工作。由于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财力紧缺,廉租住房保障体系还没
有建立。按国家和省政府大中城市必须在年底前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要求,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
配合下,对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国家申报廉租住房各项规定,对挑选
出的1 667 户初步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住户进行细仔筛选,进而确定无房户940 户,人均住房建
筑面积不足6 米的10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 —8 米的64户,从而为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体系相
关规定的出台和执行做了充分准备。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借鉴其他地市做法,结合本市实际,
在充分调查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黑河市城区最低收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市
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办文件下发。2006年,归集廉租房10户,550 平方米,为18户
贫困家庭核减了相应的现金。
[产权交易与权属登记]
实行办件质量抽检制
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局内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办件质量抽检小组,制定了严格的办件
质量抽检制度,由抽检小组每月对各业务类别办件情况进行抽检,做好抽检记录,对抽检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已开展了5 个月,收到了较好成效。
建立疑难业务会审制
对房屋权属登记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采取了业务会审制度。如对广厦3 号楼的处
理,由于该楼存在没有验收、一房多售等问题,为避免出现误判漏查,在征得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同意后,采取了公示方式予以处理。凡对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在购房人出具所需办证要件、业
主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后予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目前已为该楼44户发放了房屋所有
权证。
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及变更登记审核
严格遵守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业务流程和业务操作规程,保证办件工作质量。全市
全年办理增量登记59.03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了32.39 % ,存量登记50.86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40.44%,他项权登记49.98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 .53 % 。其中市城区增量登记35.35 万平方米,
同比下降26.09%,存量登记27.02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6% ,他项权登记22.8万平方米,同比
增长10.25%。
进行房屋产权档案清理
为确保库存档案的准确性和达到立卷要求,加强了对库存房屋产权档案的清理工作,从相关
科室抽调3 名同志专门负责库存档案的清理。以房屋幢栋为单位,对原有档案进行清理,更换档
案卷皮,打印新的档案卷皮,并重新装订入柜,真正实现档案装订、归档的规范化。现已重新装
订档案2 万卷。整理平房、烧火楼档案,用微机进行注记,实现微机自动检索;独立楼档案整理
后,重新装盒入柜,实行集中管理;基本上完成了对旧帐的微机注记工作,清理灭籍档案256 卷。
加大指导力度
加大了对各县(市)区房产交易与权属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力度。按照省建设厅创建工作
五年规划安排,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指导。嫩江房产局申报全国房产交易与权
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孙吴县房产处申报规范化管理单位。建设部和省厅正式发文通知嫩
江县被评为产权交易和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孙吴县被评为产权交易和权属登记规范化
管理达标单位。各地规范化管理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推进全市县(市)
房产规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受到省厅的好评。
[拆迁管理]
1 、切实加强拆迁计划指标管理。年初组织各县(市)区拆迁主管部门、黑河市城区各拟拆
迁项目单位,认真编制了《黑河市2006年拆迁计划书》。经省建设厅审批给我市下达了22.6万平
方米的拆迁计划指标,其中黑河市城区为10万平方米。全市依法审批的拆迁计划指标16万平方米,
其中黑河市城区审批拆迁计划指标7.67万平方米,合理地控制了拆迁规模。2 、严格行政许可审
批制度,保证拆迁项目依法实施。严格审核申请拆迁许可证的五个要件,对补偿资金不到位、补
偿安置方案没制定或不可行、特困户安置措施不落实的,坚决不予审批房屋拆迁许可证。3 、加
强补偿安置资金监管,确保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认真审查拆迁项目单位制定的拆迁补偿
安置方案,并在拆迁项目单位拆迁房屋评估总额的基础上,结合房屋附属物等实际情况,再增加
至少20%的资金存储,并对补偿资金进行动态监管。二是加强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管理。重点审查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拆迁补偿资金支取单,经审查合格方予签字盖章。三是完善拆迁补偿安置资
金返还程序。对各拆迁项目在拆迁工作结束后,经拆迁现场验收合格,再向银行出具剩余拆迁补
偿安置资金返还手续。4 、加强拆迁程序管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
委员会对全市26个拆迁项目385 户15 520平方米的拆迁房屋,进行了估价结果鉴定,有力地指导
拆迁工作的开展。同时严格执行行政裁决、强制拆迁听证会议制度。全年组织召开行政裁决听证
会3 次,行政强迁听证会1 次。共受理10个拆迁项目的行政裁决申请书138 件,召开行政裁决调
解会10次,依法做出行政裁决书66件,申请司法执行2 户,申请行政强迁25户,执行1 户。5 、
加强了对各县(市)区拆迁工作的指导。年初对全市拆迁工作进行部署,7 月份又对各县(市)
拆迁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各县(市)拆迁主管部门也结
合自身工作的实际,制定了一些规范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北安、孙吴等地出台
了地方性拆迁政策。为加强对各县(市)拆迁管理和拆迁信访工作的指导力度,编制下发了《行
政裁决书示范文本》、《档案归档示范文本》。全市拆迁管理部门共签发拆迁许可证57件,批准
拆迁总建筑面积16.04 万平方米, 拆迁总户数2 663 户, 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2 721万元。其
中,市城区审批拆迁24项,拆迁面积7.67万平方米,1 383 户。无论市城区还是县(市)没有发
生因违规发证、违规操作而损害拆迁群众利益的事件。6 、加大重点拆迁项目监管力度,保证建
设项目早日开工。市城区双拥大街、环城西路、双拥小区回迁楼拆迁项目,是政府确定的西部棚
户区改造重点公益拆迁项目,也是市拆迁史上最大的项目。为此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拆迁工作。
一是组织拆迁评估公司、拆迁承办公司深入被拆迁企业和被拆迁居民家中,做好前期的调查摸底、
房屋评估等基础工作,并进行各种数据的统计测算工作。二是认真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
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在搬迁奖励期限内绝大多数被拆迁户签订了补偿协议。三是强化监督管理
和跟踪服务。四是严格调解、裁决、强迁听证、申请强拆等程序。五是建立拆迁工作例会制度。
六是对一些特困户、低保户的补偿安置问题,给予重点研究重点解决,灵活运用补偿安置政策。
7 、认真做好拆迁信访工作,维护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召开全市拆迁工作会议、全市
拆迁信访工作会议,全面分析研究了当前拆迁信访突出问题,要求各县(市)拆迁管理部门,按
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拆迁信访政策,化解矛盾
, 避免激化和越级上访。二是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目前,在全市建立了信访案
件统计制度,对新发生的信访案件,各县(市)及时统计,每月上报一次。三是加大查办工作力
度。对上级批转的案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规定了承办时限和结果反馈时间。对发生
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拆迁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予以处理,避免了群众重访。2006年,
全市共发生拆迁信访案件37批次87人次,已经全部及时结案,结案率为100 %。其中市城区发生
拆迁信访案件7 批次21人次,同比下降了30%。
[房屋测绘]
本年市城区是房屋拆迁、新楼竣工数量较多的一年。为了保证新项目的建设和交付使用楼房
确权登记,加大了房产测绘工作的力度,全年共受理外业700 余次,测绘新竣工楼房40余栋,累
计面积30万平方米。在测绘管理工作上, 做到了外业测绘有记录,新楼测绘有档案,并及时补画
产籍图和新楼产籍图,使产籍图能够快速更新,图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更好地发挥功能,以图文
并茂方式把房产局产权产籍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模式呈现在大家面前。
[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
为保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实现房地产业管理法制化的目标,对2005年行政执法目标责任
制实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总结。并根据需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对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进
行修改和完善。为强化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并积极争取和推动
政策法规科的设立。
为使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了跟踪问效,做到了半年和年终自查自评和综合考
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改正。并认真抓好各县(市)区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指导、
检查、评比和验收工作。为了提高全市房产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根据
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有关通知精神,制定下发的《黑河市房产系统法律培训工作方案》,按照市政
府和省厅要求的培训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和定期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开展了
通用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并认真组织我局及各县(市)区房产管理、物业
管理、拆迁管理、中介机构管理、测绘管理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文明单位建设]
按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
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局在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制作
了文明单位创建图板,修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设置了举报电话,为文明单位创建打下了
较好基础。北安市、嫩江县、孙吴县在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上,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通过文明
单位的创建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极大地推动了各项业务的开展。
[税费收缴]
全市全年共收缴税费1 799.25万元,同比增长41.98 %,其中税收1 282.9 万元,收费516.35
万元。其中, 市城区税费征收又创历史新高,共收税费968.4 万元,同比增长33.02 %;其中税
730.8 万元,费237.6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0.53 %、1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