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制定了《孙吴县不称职科级干部标准》,明确了不称职干部的五条标准。制定了《孙吴县关于党政群机关实行科级领导职务任期制的实施办法》,采取“三定一强”措施检验干部。采取“五看”措施对试用期干部进行任期考核,提高了新提拔科级干部队伍质量。在2005年考核的31 名试用期干部中有1人因工作存在一定问题被延长试用期一年,新提拔的23名干部全部实行了试用期制。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办法。制定实行了《孙吴县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办法》,对党政领导干部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范围、程序、管理办法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2005年因公辞职4 人,自愿辞职9人,引咎辞职1人。制定了《孙吴县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暂行办法》,对新提拔干部和部分重要岗位进行了差额选任。2005年共实行差额选任干部23人。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民主推荐、提名。明确规定,凡新提拔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提名,不经民主推荐和提名的,基层党组织不得上报,组织部门不得将其列为考察对象,部长办公会不予研究,不得提交常委会讨论。规范推荐、提名程序。制定了孙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任推荐提名工作程序,对其中的各个环节的要求、范围、程序进行了细化,采取了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署名推荐提名、群众推荐提名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推荐主体的相关责任,不断开辟选贤渠道,保证了各方面优秀人才及时纳入组织部门的视野。2005年通过多种渠道民主推荐的65名领导干部人选。三是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交流轮岗。2005年,乡镇、县直领导班子交流干部8 人。从县直交流到乡镇任职3人,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任职的5人,乡镇间交流任职的7 人,乡镇、县直的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交流、轮岗中层干部63人次,对在一个岗位职务上任职满5年的8名干部进行了交流任职。2005年结合班子调整,共交流科级干部51人。四是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建立并实行了选拔任用干部县委常委会票决制和乡镇党政正职任用县委全委会票决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2005年,全县票决干部任免5批次,任免干部120 人次,乡镇党政正职任用票决7人。对年度考察和日常考察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20% 的干部。全年,共调整此类干部13人。对年初任职的8 名公开选拔干部开展跟踪考察和监督。对公开选拔入闱未使用人员全部列入后备干部管理,重点进行培养和锻炼,2005年先后有5 人被安排到县先进性教育办公室等机构接受锻炼,有2名公开选拔入闱干部被提拔使用。五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坚持与8 家执纪执法机关和监督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平时加强经常性地工作联系,及时发现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年内,先后召开2次联席会议,收到各联系单位通报信息20 余条。对干部监督员队伍进行了重新调整,建立了一支40人的覆盖各个地方和部门的监督员队伍,公布干部监督电话,加强干部监督信息的交流,真正发挥干部监督员的作用,全年交流干部监督信息40余条,为县委正确识别和任用干部提供了依据。突出任前和任中的监督,健全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领导干部诫免谈话制度、重大问题答复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年开展重大事项报告12人,函询答复2人,诫勉谈话7人,经济责任审计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