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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针对近年来信教群众发展迅速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综合治理力度。成立了由统战部牵头,公安局、民宗局配合的基督教“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两次对全县11个乡镇,六个社区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孙吴县信教人员情况,并对信教人员登记造册。贯彻《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散发宣传单5000余份。通过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神职人员及教徒了解掌握了我国的宗教政策,增强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孙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县没有发生宗教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加大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帮助民族乡发展经济,解决民族乡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通过各种渠道为民族乡争取人畜饮水工程项目资金达20万元。帮助民族乡搞好民俗、界江风景旅游开发和乡村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养。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目前全县现有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