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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工作

人事任免工作


  
  人事任免工作  2005 年,常委会认真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严格把关,依法任命政府组成人员7人,免职3人;任命法职人员16人,免职9人;任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2人,免职2人;任命法院人民陪审员5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常委会坚持任前综合考评、拟任人员任前考试、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发言和任后公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充分尊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既保证了委员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又确保了党管干部原则的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