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关于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关于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为了创建孙吴县良好的旅游环境,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2004年7月29日组成了以副主任肖英强为组长, 部分委员参加的视察组,对县政府贯彻《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首先组织学习了《条例》主要内容,听取了县旅游局局长王伟明同志关于《条例》贯彻情况的汇报,然后对胜山要塞等主要景点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执行《条例》取得的主要成效。自2001年县政府组建旅游局以来,县政府及行政部门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迈开步、三年有发展”的目标,从孙吴县实际出发,坚持以旅游拉动县域经济发展为工作中心,认真宣传法规,积极筹划旅游景点的开发与建设, 为孙吴县旅游事业的发展做了一定地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认真开展景点勘察和制定景点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为使孙吴县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政府相关部门通力配合,认真勘察了孙吴县的旅游资源,同时邀请国家旅游规划专家对孙吴县的旅游资源情况进行了等级分类,规划了三条有价值和有开发前景的旅游线路,为孙吴县旅游事业的发展明确了思路。为保障孙吴县旅游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以开发“胜山要塞”为重点,聘请国家、省专家编制了《胜山要塞森林公园旅游总体规划》和《胜山要塞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积极争取,使胜山要塞旅游开发项目列入省“十五”旅游发展项目,省财源建设项目和省旅游发展金扶持项目,为全面开发建设胜山要塞景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景点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为了加快旅游景区、景点的建设步伐,县政府从孙吴县实际出发,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建成了沿江哈达彦北套子旅游渡假村景点,胜山要塞景区现已建成500 平方米办公楼,整修了道路,进行了景区绿化美化。目前,已进入有序开发阶段。逊别拉河和辰清河漂流资源已得到利用,股份制漂流公司已经成立,为孙吴县旅游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三)多形式、多渠道对内外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为了保障《条例》的贯彻与实施,县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北方十省、市旅游交易会、南方旅游交易会、哈洽会和大黑河岛经贸洽谈会等契机进行广泛地对外宣传,利用秧歌队、张贴和散发宣传单、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内进行宣传教育,使宣传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效果,增强了群众的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旅游工作氛围,为孙吴县旅游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充分发挥旅游工作职能,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县政府为了加大旅游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县旅游公司的职能作用,努力开辟旅游线,不断提高旅游组、接团能力,几年来共接待国内外团组61个;组织外出旅游团组48个,为提高孙吴县的知名度和增加旅游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推动孙吴县经济发展, 在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开发方面, 积极申报孙吴县“茶条槭”保健茶、“双喜”牌木质象棋及孙吴县木质品企业生产的木质产品作为旅游商品,为地方企业成为旅游商品生产企业, 促进地方产品的外销开辟了新的途径。二、《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对《条例》的认识程度不高,在旅游景点采石挖砂,不注意对二战遗址、遗迹保护等现象仍然存在。 2、没有制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3、没有旅行社等相应的旅游载体,给旅游部门在组团、接团上带来一定困难。4、旅游部门的办公基础条件较差, 跟不上旅游发展的需求。三、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做好对《条例》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开展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县人民对旅游工作的认识,提高守法自觉性,努力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同时要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吸引国内外朋友来孙吴县观光旅游或开发投资兴办旅游业。 2、要加快制定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将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依照发展规划使孙吴县旅游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得到开发和建设, 力争把孙吴县建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旅游地。3、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保护与管理。制定相应的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办法,杜绝发生在旅游景区、景点挖砂采石和砍伐树木等违规行为, 加强对历史遗址、遗迹的保护,避免遭到人为的破坏。4、要增加资金投入,积极组建孙吴旅行社。旅行社是旅游工作的必备载体,建立旅行社将为孙吴县旅游工作在组团、接团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将为旅游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增加旅游效益起着积极的作用。 5、要不断加强旅游行政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旅游部门的办公环境,购置和更换相应的旅游设施和必备的交通工具,从而保障和推动孙吴县旅游业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