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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视察报告

关于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视察报告


  关于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3月 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副主任贺玉斌为组长,部分委员参加的检查组,在听取县政府的汇报后,对孙吴县镇内东西两个综合市场、两家饭店、部分熟食加工、糕点加工和食品批发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效果显著。县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卫生法》的贯彻与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食品卫生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各种食品卫生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主要表现在:(一)广泛开展了《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活动。能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介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三年来,出动宣传车6 台次,设立咨询台18次,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卫生标语2 千余份,通过多种形势的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意识。(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了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大了食品卫生监督队伍的整顿力度,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强化了从业人员证件的管理,严把准入关。(三)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县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在坚持经常性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还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节日前的突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予以曝光。通过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7家、餐饮业5家,没收不合格食品1000余公斤,罚款5000多元,对13家经营单位进行警告,25家经营单位进行限期改进和处罚。从而震慑了违法行为,教育了违规作业人员,净化了孙吴县食品市场。 二、存在的问题:(一)在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上,声势不够大,气氛还不够浓厚,还存在死角死面。(二)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消费者食品卫生意识不强。有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卫生设施差,生产的原料、辅料不符合卫生标准。部分饭店前厅华丽,灶房加工间面积小、卫生差,餐具消毒流于形式。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能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购买食品时,不注重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持期和商标鉴别。(三)食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中,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监督检测设备跟不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几点建议:(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法》的宣传。要通过抓好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使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要把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定期全面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要抓好卫生、工商、畜牧、技术监督、税务和公安等部门工作的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执法的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对执法先进典型予以广泛宣传,对违法案例不留情面予以曝光,动员舆论力量,推动法律有效实施。(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管理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抓好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作风建设,使其做到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四)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要按实际工作需要,在保障经费的前提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添必备的卫生监督检测设备,推动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