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物业管理有关工作专题会议于2005年1月6日召开。
专题会议
新世纪物业管理有关工作专题会议于2005年1月6日召开。
新世纪物业管理有关工作专题会议于2005年1月6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县建设局副局长王灿德同志关于新世纪物业管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新世纪物业管理问题已成为影响百姓能否正常生活一件大事,此事处理不妥会直接影响到孙吴县安全稳定。为此,会议要求各部门一定结合自身职能,站在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积极解决新世纪楼所遗留的物业管理问题。会议议定: 1、本着标本兼治原则,分两步解决新世纪楼物业管理所涉供电、供热问题。2、关于取暖期过后,需要改造取暖、 供电设施问题。为保证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新世纪法人代表邵明礼必须对现有有效资产进行质押。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负责协调教育、评估、公证等相关部门,对新世纪法人代表邵明礼所质押资产进行评估、公证,由新世纪物业管理所涉单位与新世纪商城法人代表邵明礼,签订一份公正、公平的质押合同,将其房产先行质押,待取暖期结束后,由新世纪法人代表邵明礼对新世纪供电、供热管网进行彻底改造。否则,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质押资产,变现筹集改造资金。办理质押过程中所涉行政性收费一律减免。3、今冬取暖所涉相关问题,按照 2004年12月18日县长协调会议所商定的原则全力推进。教委负责教委办公楼及一小校舍取暖费收缴,业主委员会协助收缴住户取暖费,邵明礼负责新世纪商城、新世纪楼门市房及整个楼房供热缺口资金收缴筹集工作。同时,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指导此楼所有业户与开发商签订严密供热合同,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开发商签订供热保证合同, 用法律条款将责权利严格约定下来。4、新世纪未竣工投入使用问题,按照2005年 1月4日-5日县长协调会议执行,新世纪商城要把入住新楼的经营业户清理到原经营地,同时要尽快完善安全设施, 尽快申请验收。此事由新世纪法人邵明礼负责。5、建设局负责维修质押合同,供暖保证合同,供热合同签订工作的督办、协调。各相关单位、新世纪法定代表人要按工作要求,将分管工作进展情况每 5日报政府办一次,以便领导掌握物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