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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浴池原址开发问题专题会议于2005年7月14日召开。

人民浴池原址开发问题专题会议于2005年7月14日召开。


  人民浴池原址开发问题专题会议于 2005年7月14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县物资公司副经理王爱民、孙吴镇副镇长叶万春等同志关于人民浴池原址开发所涉动迁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人民浴池原址开发已纳入孙吴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是孙吴县重点开发地段,必须想方设法解决影响动迁的相关问题。为此,会议议定: 1、经济计划局(经委)、物资总公司负责做好农房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配合此事开发工作。 2、农房公司地上物处置应结合改制一并进行,由国资办协助经济计划局(经委)、物资总公司依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操作。3、鉴于此处必须成片开发, 原永跃村所拥有的部分地上物已出售,农房公司地上物资产处置方向原则上是协议出让给同一人,但出售价格必须高于评估价,出售价款必须缴到国资办帐户统一管理。 4、人民浴池原址开发所涉有关单位一定要做好宣传稳定工作,涉及到改制的企业,职工该享受的政策一定要落实到位。若在运作开发过程,政府将银行处置不良债权时政府出资款项扣下,出售资产不能满足改制成本所需时,所涉企业主管局可申请将土地出让金部分或全部留用。 5、有涉土地变更问题由国土资源局处置,地上资产处理后,一并挂牌出让。6、建设规划部门要拿出规划设计要求,原则上要大方明朗,有一定超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