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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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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


  行政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的收尾工作。乡镇事业单位由原来的四中心一站减为三个中心,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按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均设置了岗位。 改革后,乡镇事业单位共计35 个,比改革前减少22个。编制由改革前的326名减少为228名,精减30%。人员由改革前的243人,减为224人,分流19人 。二是全面完成了中小学改革工作。改革前全县中小学共有编制1485名,实有人员1141 人,改革后编制1035名,人员933人。通过改革,精简编制450名,分流人员208人。此次改革,对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进行调整,使全县农村中小学由70所减少到65所,其中小学59 所,中学6所。三是对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达到了“五清”,即机构编制清、职能设置清、编制分配清、人员状况清、开支渠道清。同时,将县直的260 个事业单位大体上分为四类:。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53个;纯公益类事业单位63个;准公益类事业单位86个;开发经营类事业单位58个。四是2005年下半年,县政府将县宾馆作为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试点。各种调查摸底、资产评估清理债权、债务工作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