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费”收缴工作
“两费”收缴工作
“两费”收缴工作 一是人防办按照法律规定应缴人防“两费”数额,按照法律程序下发人防“两费”催缴通知单,要求各单位和开发商按规定缴款。二是人防收费改革,得到了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通过人防收费改革,增加了各单位的缴费意识,14个单位主动到银行或人防办缴“四项义务工费”款 4700.00元,2005年合计收缴人防“四项义务工费”15400.00元。按照法律程序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12000.00元。全年人防“两费”收缴227400.00元。较好的完成了上级和县政府交给的收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