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秩序工作
社会治安秩序工作
社会治安秩序工作 县综治委为进一步推动“严打”工作,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制定了“严打”方案,于2005年7月5日到 9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抢反盗”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战果,有效扭转了社会治安不力形势。县公安局为加强国庆节安全保卫工作,10月份又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严打专项行动。通过组织“严打”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了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和杀人、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打黑除恶”和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战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打黑除恶”工作中,加强了打击工作力度,成立了专案组,在查处“吴然、曲红波”涉恶势力违法犯罪工作中,专案组成员行程万余里,抓获团伙成员16名。在命案侦查工作中,强化了“命案必破”机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破获了“刘德山被杀案”、“ 王全家被杀案”、“张德军被杀案”等杀人案件,提高了命案破案率,2005年 1-11月份发生命案 4起,破案率100%。全县共清理命案逃犯6名,抓获4名,其中抓获外地网外逃犯2名。经济案件发11 起,查获11起。2005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99起,与去年同期比下降10%;破获84 起,破案率 85%。在发生的案件中,杀人、绑架、抢劫、爆炸四种严重犯罪案件合计9起,与去年同期比上升12.5%,占全部刑事案件的9%。其中杀人犯罪案件发 4起,与去年同期比上升33%;抢劫案件发 4起,与去年同期持平;绑架案件发1起,与去年同期比持平;无爆炸、投毒案件。盗窃案件发45起,与去年同期比下降6%,无入室抢劫案件,无楼道抢劫案件,无内部盗窃案件。检察机关受理批捕案件68件 101人,同比上升51.5%和60.3%,批捕65件98人,批捕率分别为95.6%和97%,提起公诉87件134人,同比上升 45%和81%,退回公安补充侦查5件8人。法院受理刑事案件76件131人,与去年同期比分别上升 36.8%、54.9%,全部审结,结案率100%。有罪判决 131人。 全县1-11月份共受理治安案件103起,与去年同期比下降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