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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 为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2005年来,调解人员参加学习率达100%,广大调解人员对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必要性的认识普遍得到了提高。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的具体要求,结合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设置各种登记薄,重新规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加强“调访一体化”建设工作力度,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为确保“调访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孙吴县实施“调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县调访中心,乡镇科局调访办、村(社区)调访室三级调访组织。各级调访组织确定了主管领导和主要成员,设立办公室,目前我县在信访办成立调访中心,11个乡镇和1个城区办分别设立了调访办,88个行政村,6个社区都成立了调访室。二是把“调访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县司法局每周星期一、二派一名调访成员到县调访中心参与信访接待,对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建议,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共接待群众 420人次,提出建议70条,回答群众各种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乡村调委会调解案件184件。四是调访中心牵头组成专题推进组,对于疑难问题上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妥善解决;对于重大上访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经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三是广泛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基层司法所管理上,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使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有了全面的发展和突破,服务领域不断开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各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加大司法所建设投资力度。2005年,我局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先后为孙吴镇、卧牛河乡、清溪乡三个基层司法所新建办公用房,使这三个所在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得到了加强和改善,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培训力度。在司法所建设的同时,全局深刻认识到人员素质的提高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以学代培,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今年年底,司法助理员都参加了县组织部、人事局举办的公务员法知识培训学习,成绩全部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