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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的税收管理工作

减免税的税收管理工作


  减免税的税收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微机上建立了“下岗人员税收优惠减免税台帐”,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要求进行审核、审批,并将原始资料和有关审批材料,装订成档案,进一步加强了对下岗优惠户的监督检查,并在微机上建立了台帐,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管理人员经过认真调查,综合纳税户经营规模、经营地点、经营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下岗再就业和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经营户,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及时办理了减免税审批手续,对“不足增值税起征点”纳税户,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了减免城维税、教育费附加的审批手续。审批下岗优惠户218户,减免税款 27万元。2002年至今我局共审批下岗再就业户503户,累计减免税金58.4万元,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 2.12万元。同时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对已审批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业户进行了复查,共复查84户,经核实,19户废业,2户已达到起征点的并进行恢复征税,其余63户,经调查未达到起征点。七是严把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定额管理。对于新开业户定额核定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对有疑点的组织人员重新到户审核,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执行审批权限,未发生越权审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