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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工作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对在建工程质量严格监督。全县在建工程共11项,其中2004年结转工程4项,新建工程7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有3项,申请备案的有3项。2005年,接受监理的工程12 项,工程面积为39800平方米;收缴监理费占应收的85 %。在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重点工程进展顺利,竣工工程全部达到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