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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市场管理工作

物业市场管理工作


  物业市场管理工作 物业办公室继续发挥其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宣传与监管力度,对全县物业市场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全年共接受投诉30 余起,处理率达98%以上;审核申报物业公司三家,获得审批一家,现有两家物业公司参与市场竞争,运营情况良好,服务质量得以进一步提高。现服务楼房23栋,面积9万平方米,占全县楼房总面积的23%左右;妥善处理了新世纪商城、小百综合楼、春明大厦、商业集资楼等几栋焦点楼的供热、供水与物业管理问题,闲置多年的兴北乡集资楼供热、供水问题也正在协调解决之中;还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标准进行了科学论证,并适当进行了调整;继续对新竣工楼房进行供热方面的验收。通过认真细致地工作,维护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保证了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了物业管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