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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宣传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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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宣传保护工作


  文物宣传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国家“十一、五”计划,作为长远规划提供保障。文物保护经费5000元,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文物稽查大队,文物保护稽查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请示县政府,公布孙吴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 处,配合县林业部门对胜山要塞进行道路修复、各遗址清理,树立遗址说明牌。检查省级遗址3次,县级遗址检查6次。立标志碑11处,征、收集文物50余件。配合县委宣传部、市博物馆共同举办“不能忘却的历史”文物展在黑河市博物馆展出,共展出“二战”文物300 余件。举办了“反腐倡廉、勤政为民”图片展,参观人数5000人。利用《侵华日军罪证陈列馆》、胜山要塞等阵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共接待参观团6000人次。开展了文化资源、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并向有关部门上报了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