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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

化妆品卫生监督


  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全县13家批发、零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建立了卫生监督档案。对各商场(店)化妆品柜台的从业人员宣传《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对化妆品进行了索证管理,对销售的伪劣化妆品给予打击,规范了全县化妆品市场,确保了使用者安全。对美容院经营的护肤品、特殊用途化妆品严格执行了索证制度,禁止为顾客使用院方配制的任何护肤品。对因化妆品引起不良反应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并提出了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