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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试点工作

社保试点工作


  社保试点工作 社保试点工作是国家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付于我省的一项优惠政策,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于2004年启动,按计划2005年底前结束。试点期间共计争取到国家匹配资金1,400多万元,使地方应匹配资金全部到位;在企业筹资上,针对企业不同状况,实施分类推进,指导企业分渠道筹资,确保资金筹集到位。及时抽调得力人员派驻并轨企业,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情况摸底、督促指导、信息反馈和思想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并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经过上下共同努力,近70%的并轨人员实现了灵活就业,10%左右的并轨人员被企业反聘实现了再就业。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年初所确定的5.5%的目标范围内。稳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是社保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方案要求,在实施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前提下,从5%起步,每年要增加一个点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现基金的部分积累。结合并轨和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努力做好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争取做到并轨一人,接续一人。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县共有79户国有企业6,276 人进入并轨范围,占应参加并轨人员的100%,其中,2004年并轨36户企业954人,2005年并轨43户企业5,301人。共计应发放经济补偿金43,552,755.06元,其中同级财政15,213,136.03元,企业自筹12,680,909.99元,省销售奖励资金1,080,000元,上级补助资金14,578,709.04元,预计年底发放完毕。并轨工作现已基本结束,从整体上看,进展比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