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 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2005年工作责任状之内,将各村、各单位在森防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其政绩考核之中,各村屯实行“十户连保制度”、“严格大风天严禁用火制度”“防火责任人担保制度”规范管理。村、场均配备一名义务专职宣传员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永久性防火宣传牌和警示标志,各主要街道悬挂防火宣传旗 100余面,利用小片广播滚动播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各小学、中学开设了防火课,各村开设春防宣传版块等栏目,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已经形成了传单人手有,《防火公约》家家贴,每村一条标语街的新局面,共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100张,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进而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春防期间在全乡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无一例火警、火情发生,胜利完成了春防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