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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匪烈士曾河清

剿匪烈士曾河清


  
  剿匪烈士曾河清 曾河清,江西省会昌县人。1933年10月参加工农红军。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赤胆忠心,英勇善战。1936年8月,在延安中央警卫团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8月15日,日军投降,党中央发出了"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曾河清奉命参加赴东北干部团,经艰苦跋涉,于1945年11月到中共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驻地北安,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剿匪建政工作。1946 年2月,省委、省政府决定第三次派干部接收孙吴建立人民政权。曾河清同县委书记牟海波、县长赵天野等十几人到孙吴后,经过同国民党反动派的激烈斗争,接收了维持会,再次建立了县委、县政府、保安大队。在建立人民武装工作中,曾河清在很短时间内招收了100余人的队伍,组建一个连,曾河清任孙吴县保安大队连长。部队初建,武器缺乏,曾河清发动战士寻找日伪留下的枪支弹药,使每个战士都有了枪和足够的子弹。当时部队没有一分钱津贴,曾河清就带领战士冒着踩上地雷的危险,到日军投降后的十八仓库,找到大批米、面、黄豆、豆油;把火烧过的食盐用水洗了再吃,大家称为"水洗盐",解决了的吃饭问题。当时条件虽然艰苦,但是在曾河清带领下,部队斗志旺盛,练兵积极性很高。在剿匪斗争中,曾河清率领保安队战士配合省剿匪部队,先后参加了桦树林子、老西窝棚、腰岭等众多战役,屡立战功。在打击零散土匪的战斗中,曾河清率领保安队战士先后毙敌20余人,俘虏土匪40余人,有力地保卫了县委、县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安全。县保安队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边剿匪边建政边发动群众发展生恢复经济。曾河清以自己的模范工作,在孙吴县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声望。1947年2月,曾河清被任命为孙吴县保安队大队长。1947年11月9日深夜,吴家堡村群众到县保安队报告说:"土匪正在屯里抢群众的马匹、粮食,并伤害群众多人"。曾河清当夜率领一个排战士乘坐数张马爬犁星夜赶往距离40多华里的吴家堡。凌晨到吴家堡后,土匪已离村窜到河南朝鲜屯,部队又立即前往追剿。当到达朝鲜屯时,群众反映,土匪共30余人,听到保安队的风声,慌慌张张逃往南山,遗弃了许粮食和衣物。曾河清经过分析认定,这是一股国民党东北挺进军混成第六旅的残匪,他们在我剿匪部队打击下,藏匿深山,缺衣少食,依靠掠夺百姓百姓财产过日子,敌人没有食物很可能窜回。他决定带一个班留驻朝鲜屯,其余部队返回吴家堡待命。11月12日拂晓,被敌人抢走的两匹马从南山跑回,被我哨兵抓获。曾河清令将马拴在明显处吸引敌人,并做好伏击准备。时间不长,有两个残匪从吴家堡南山持枪下来。因土匪人少,曾河清就向战士部署说:"不要先开枪,争取活捉这两个土匪,让他们弃暗投明,改邪归正"。此时,曾河清持三八步枪隐蔽在屋内监视敌人。当匪徒距离草跺50 多米远的时候,曾河清高喊:"举起手来,交枪不杀"!这是两名惯匪,当发现我军有埋伏,举枪向曾河清射击,转身要逃。这时曾河清命令战士射击,当即击中一匪徒的腿部,另一匪徒利用山坡上的土沟为掩护回头射击,曾河清胸部中弹,但还是带伤将这名顽匪击毙。战斗结束了,曾河清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牺牲,时年30岁。孙吴县人民群众在县长赵天野的主持下,举行了追悼大会。大家共同为他唱起了《悼歌》:“在我们艰苦斗争中,你英勇地抛弃头颅、洒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