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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管理工作

草原管理工作


  草原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加强草原管理严禁毁草开荒的通告》、《草原法》和《黑龙江省实施草原法条例》的宣传工作。2005年,在公共场所张贴通告200余份,发宣传单3500余份、做宣传牌35处,写永久性宣传墙标20多处。二是加大了对草原的监管力度,有效的扼制了毁草开荒事件的发生。2005年共查处毁草案件8起,保护草原150亩,防止了草原的流失,震慑了违法者。三是继续做好放牧场和采草场的承包工作。共签订草原承包合同 60份,承包草原11000亩。四是做好牧草的引种和推广。2005年,引进四种牧草,分别在红旗、西兴、辰清进行了试种和推广40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八是做好草原承包户草场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