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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工作

渔政工作


  渔政工作 一是宣传渔业法规,营造良好的渔业法制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把《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和《中俄两江议定书》等法规,把这些法规宣传到广大渔民群众手中。举办渔民培训班,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的意识。举办两期培训班,230 人参加了学习。对广大渔民进行了系统地法制教育。张贴“禁鱼期”布告100份,散发法规宣传单3000多张,法规手册300多本。营造了良好的遵纪守法的氛围。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护渔业资源有序利用。2005年,渔政检查确定了三个重点:即清理无证捕鱼、取缔禁用网具和杜绝毒、电、炸鱼。出检车次65车次,325人次,集贸市场30车次,150人次,销毁不合格网具200余次,捣毁密眼箔20 处,“禁渔期”期间做到了船上岸、网上滩、人撤点。在检查过程中切实突出实效,确定保护渔业资源,维护了渔业生产的政党秩序。三是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2005年,向黑龙江水域放流鲤、鲫鱼苗50万尾,为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及时地把逊别拉河水域鱼类产卵通道与场所,进行了认真清理,拆除亮子8处,保护了鱼类产卵场所和洄游通道。投放人工草地2000 把,有效地增殖了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