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了以农业县长为组长12人组成的水土保持委员会。二是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三是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的重大意义。除利用“6.29”水保日进行宣传外,还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打电视字目,做电视讲话,写宣传标语,并利用工作机会在重点乡镇、重点村屯宣传水保法规,群众受教育面达 80%以上。在宣传水保法的同时对乡镇水利站人员进行水保法规的培训,受课达40个小时,完成了两处小流域规定设计任务,营造水保林1.22万亩,新增防洪除涝面积1 万亩,新增水保治理面积0.4万亩。水土保持工作按照规划和上级要求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