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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工作

河道管理工作


  河道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加强了对河道的管理工作。 一是在汛期来临之前进行清障工作。由河道管理站对县域内的主要河流进行清障,共清除阻水障碍12处、放牧点两处,以保障行洪通畅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二是对堤防险工弱段进行补修,防止溃堤。三是规范了砂石市场秩序,加大了执法收费力度。全年收河道管理费9万元,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收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