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政法工作
[政法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01年至2002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党的十五大精
神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
定工作,进一步强化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大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和“154” 工程建设,切
实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五是深入开展“创安”活动。围绕这五项工作任务落实综治工作
的各项措施。全县9个乡镇,县直18个党委和30个部门,18 个中省直单位与县委、县政府签定
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根据责任状的具体内容制定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细则。两年来,共组成了12个检查组,先后4次对全县 75个签状
党委和签状单位进行了检查考评,先后有24个党委和单位被评为达标优秀单位,49个党委和单
位被评为达标单位,有2个单位被一票否决;16 名同志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在创安活动中,全县共有10个创安小区、90个行政村和83 个创安单位。有2个小区被命名为省
级安全小区;有5个小区被命名为市级安全小区;有3 个小区被命名为县级安全小区。有6个村
被命名为省级安全村;26个村被命名为市级安全村;44个村被命名为县级安全村。 1个单位被
命名为省级安全单位;28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安全单位;41个单位被命名为县级安全单位。全
县连续2年被评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单位。人口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四以下。
(政法委)
[执法检查监督] 政法委充分发挥对政法机关的领导、指挥、监督、协调职能作用,先后
对政法机关的立案、侦察、诉讼、审判工作开展了严肃的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002年县政法委
不断加大案件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监督4 次,与市执法检查监督组联合进
行执法监督检查2次,先后对公安机关查处的183件治安案件,立案侦察起诉的 156件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自侦自诉的20件经济案件和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移交检察机关起诉的 6件经济诈骗案
件和法院受理的54件刑事案件和11件经济案件进行了全面调卷检查,发现纠正执法程序问题23
件。进行了及时更改。通过全面的执法检查监督活动,确保了全县政法机关2年没有发生错案、
复议案和赔偿案件,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改法委)
[政法队伍建设] 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4机关共有干警 310人(包括现役73
人)。党员149人,团员21人。处级干部6人,正副科级干部62人,一般干部152人,工人17人。
为了提高政法人员公正执法水平和政法队伍的战斗力,政法系统始终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
重要工作来抓,2001年政法委先后下发了《逊克县政法系统2001年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实施
方案》、关于转发黑河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进一步开展“新世纪黑河人形象”教育
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全县政法队伍“大培训、大练兵、大评比”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
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战线深入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
警”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政法战线开展向关
群海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关于转发省政法委《关于开展向“新时期的好法官”顾双
彦同志学习的决定》的通知。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全县政法队伍的两个素质。全县
共有4个科、所、队、庭、室被评为省“学创”先进单位,有8个科所队庭室被评为市、县级
“学创”先进单位。有14名干警被评为省、市、县级先进个人。有2名干警被记二等功,3名干
警被记三等功。2002年县政法委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中,下发了《关于在逊克县政法系统深入
开展“学创”活动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共黑河市委市委政法委关于预防干警违法违纪的五
项制度》的通知、《关于逊克县政法队伍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评比活动的意见》使政法队
伍的面貌进一步改观。全县有2个科室被评为省“学创”先进单位;7个科室被评为市“学创”
先进单位;5个科所队庭室被评为县级“学创”先进单位。2名个人被授予省级“学创”先进个
人标兵称号;15人被评为市“学创”先进个人;31人被评为县“学创”先进个人。
(政法委)
[其它情况] 在强化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
政法机关还先后开展了打击“法轮功”和邪教组织活动,两年来,共查处“法轮功”分子非法
印刷品、传单130份,书籍4本,磁带14盒,印刷模版1个。对127名练功者落实了帮教转化措施,
有2名痴迷不悟被进行刑拘教育。全县内“法轮功”和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被有效的控制。
(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