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县长办公会
第十次县长办公会
[第十次县长办公会] 2001年8月7日召开,由副县长关贵甫主持,学习传达国家、省、市
有关安全工作的明传电报精神,安排部属我县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了《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黑政办明传[2001]25号文件的通知》(黑市政办明传3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吉林、四川、陕西、上海等连续发生特大伤亡事故和
事件的紧急通报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1]25号)、《关于吉林、四川、陕西、上海等地连续
发生特大伤亡事故和事件的紧急通知》(安办字 [200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
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明确了我县安全生产的重点是建筑生
产安全、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同时,会议就今后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参会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黑市政办明传38号、黑政办明传[2001]
25号、安办字[2001]5号文件精神和第302号国务院令,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
全无小事,在思想上和认识上一定要重视起来,中央对安全事故层层追究责任,各部门的主要
领导一定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二、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消防、电业、安全办等部门要对学校、幼儿园、电影
院、医院、圈楼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制定
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特别是液化气站、客运安全、粮食仓储安全等隐患的消除,主管部门必
须把检查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严格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02号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
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交通安全、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安全,特别是建筑生产安全和易
燃易爆危险品安全要引起足够重视,严格把关检查,层层签定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
四、重要部门和重点隐患单位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做到先安全后生产,对不符合安全
条件存有重大隐患的该停的停,该封的封,责令其认真整改,在达到安全标准的情况下才能恢
复生产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