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民政
[优抚安置] 两年共接受退伍士兵114人,士官1人,其中城镇35人,安置35人;农村79人,
全部安置回乡参加农业生产。2001年为31名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 2.6万元,2002年共收缴优待
金14.5万元,为1998—2001年的76名退役士兵发放优待金16.8万元,为志愿军老战士修缮房屋
1户2间,投资3 200元,解决治病款1.5万元,口粮款1万余元。2001 年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和
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普查:现有伤残军人34名,伤民兵2人,三属6人,在乡复员军人
16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3人。
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和民政局筹措资金 2.5万元,重新修建了顾延龄烈士和民族英雄李英格
利遇害处纪念碑。投资 1.5万元,对江边烈士塔、西山烈士陵园、苏联红军烈士墓地栅栏和大
门进行维修、粉刷,为人们祭扫先烈提供场地。
(陶 颖)
[双拥工作] 继续巩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的成果,在双拥活动中,荣获拥军优属先
进单位4个,先进个人3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2人,县委书记孙作勤荣获省级拥
军优属先进个人,逊克县连续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节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联欢会、座谈会等活动,为部
队赠送猪肉、鸡蛋、水果等礼品折合人民币5.5万元,无偿培训计算机操作人员 10名,为驻军
修建了2个篮球场,赠送计算机2套,折合人民币5万元,丰富了部队的文体生活。
(陶 颖)
[救灾、救济工作] 2001年遭受了严重的旱灾、冻灾、风雹、洪涝灾害,全县农田受灾面
积达43 781公顷,占播种面积69.5%,成灾面积35 099公顷,占播种面积56.7%,绝产面积14 327
公顷,占播种面积 23%,农业经济损失3 443万元,直接经济损失3 824万元,受灾人口41 470
人,成灾人口37 475人,损坏房屋1 149间,受伤群众6人。
灾害发生后,财政投入67.5万元,帮农民打机井150眼,解决农业货款180万元,民政局下
拨救灾资金104万元,下拨衣物14 500件。
(陶 颖)
[扶贫工作] 2001年全县贫困人口2 090人贫困户690户,投放扶贫资金 215万元,比上一
年增加了77%,籽种670吨,化肥320吨,使65户203人摆脱了贫困,走上了致富路。2002年为贫
困户投放救助资金12.6万元,籽种362吨,化肥6 571吨,下派帮扶领导560人次,帮扶单位110
个,农村强弱结对450对,560户脱贫,发放慰问金7 000余元。
(陶 颖)
[社会捐赠工作] 按省委、省政府关于捐赠活动方案要求,成立了9个经常性捐助站点,
开展了慈善一元捐活动,接收全县捐赠1.1万元,衣物10 775件,对 51名孤残贫困学生实施了
助残工程,帮扶资金1.84万元。
(陶 颖)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全面完成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扩面工作,保障面达100%,并准确地
核算出了全县低保对象为2 637人,1 027户。月补差额59元,年需151.2万元,保障标准为117
元,印制“低保个人档案袋”“领取证”3 000个,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陶 颖)
[撤乡并村] 根据《黑龙江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区划调整
办公室要求,制定了《逊克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在县委、县政府指导下,
历史2年,将全县原有的2镇10乡变为2镇7乡;原有的112个行政村,撤并为 78个行政村;对边
疆镇、逊河镇18个居委会进行了调整,变为12个居委会。政务公开已经规范化。
(陶 颖)
[婚姻登记、殡葬管理] 两年申请结婚1 044对,准予登记结婚 835对,申请离婚登记222
对,准予离婚170对,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通过治理没有发生违法婚姻。
根据《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出台了《逊克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在孙逊公路路标
102南侧设立了公益墓地。对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划拨了指定墓地。
(陶 颖)
[五保供养及其它] 全县现有敬老院3所,供养五保老人48人,散居全县各村的五保老人75
户88人,民政局领导经常深入到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公安局密切配合,对乞讨、流浪人员
进行收容遣送,共遣送54人。
严格社会团体组织审批程序,经审核逊克县集邮协会符合《社团登记条例》,予以登记发
证。
福利彩票发行取得了可喜成绩,共计销售 174万元,为社会福利募集了资金,促进了社会
福利事业发展。
(陶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