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次县长办公会
第三十三次县长办公会
[第三十三次县长办公会] 会议首先由县通乡(县、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孙维浩同
志传达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通乡(县)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
政办发[2003] 18号),听取了县交通局局长王祖义同志关于我县通乡(县、村)公路建设有关情
况的汇报。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黑政办发[2003]18号文件精神,抓好我县通(县、村)公路建设
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讨论研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国家出台通乡(县、村)公路建设政策,给我
县带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公路建设和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狠抓工作落实,彻底改
善我县的交通状况。会议议定:
一、我县的通乡(县、村)公路工程建设要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县
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工程指挥部,负责整个工程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各部门也要
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能,尽全力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宏观分工是:
经济计划局负责工程项目前期运作和衔接;财政局负责审查工程预决算;国土资源环保局、林
业局、草原办负责征地;各乡镇负责涉农征地、拆迁;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为工程建设服务
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要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配套资金落实。通村公路要求配套资金 3万元/公里,有工程的乡镇要想方设法在政策
允许范围内筹集资金,缺额部分可用出工、备料、征地补偿等方式顶资。
2、 公路养护政策落实。通村公路受益的乡村要加大小拖养路费征缴力度,制定切实可行
的公路养护方案,落实好养护措施,确保交通状况的良好。
3、 优惠政策落实。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为通乡(县、村)公路建设创造宽松环
境,特事特办。涉农土地补偿由各乡镇负责解决;林木砍伐以及电力、通讯等设施的动迁,由
权属单位根据公路建设需要限期完成;公路建设所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尽量予以减免,实在减免
不了的,收费单位要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研究决定收取与否及收取额度。各行政主管
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允许擅自到工地进行检查、收费等,确有必要,须经县通乡(县、村)
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进行。有公路建设的乡(镇)和村屯,要积极为工程勘察、设计提
供各种便利条件,帮助施工人员解决生活方面的困难。
三、关于通乡公路两条支线建设相关事宜。
1、 涉及到的给水管线、输变电线路、通讯线路、供热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及时为交
通部门提供情况和资料,避免不必要的损坏和损失。
2 、建设局要积极配合支线建设,帮助交通部门做好规划,提出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意见。
3、 交警大队要派专人负责施工线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防止交通事故和损坏工程现象的发
生。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通乡(县、村)公路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
体体现,是“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重要保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抢
前抓早,上下一心,通力协作,确保我县通乡(县、村)公路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为县域
经济的加快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