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十四届二次县政府常务会

逊克县人民政府常务会

第十四届二次县政府常务会


  [第十四届二次县政府常务会] 2003年3月3日召开,会议首先由县长蔺波介绍了黑龙江省
沃华有限股份公司在我县投资兴办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有关情况,接着县粮食局局长温泉着重
对拟定给予的优惠政策逐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会议认为,沃华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县投资兴办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是我县招商引资的一项
重要成果,该厂建成后,势必推动我县乃至周边县市的农业结构调整趋向合理化,大大增加地
方财政收入。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真诚与之合作。

  经与会人员认真研究,原则通过以下14项优惠政策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值税按照国家政策正常征收,如果应征税赋超过销售收入的5%,超出部分由逊克县
财政局在年内予以返还,时限为5年,以用于支持新建企业发展。

  二、所得税地方部分的征收执行“免2减3”政策,前2年免征,后3年减半征收。

  三、新企业或者逊克县财政局等政府有关部门以新企业名义争取到的资金,属于企业技改
或发展生产的用于企业,属于基地建设的用于基地建设,具体事宜另议。

  四、为保证建设工期,可边施工边补办手续,竣工前手续补齐。施工队伍、工程监理可自
行招投标,但必须达到施工资质要求,费用见附表。

  五、马铃薯收购期间,运管、小拖收费、交警等部门一律放行。

  六、厂址为逊克奇克国家储备库南储备区以东取砂场计3 万平方米出让给新企业使用,具
体办理过程:(1)由沃华公司请土地评估部门对所用土地进行评估。(2)按照评估地价土地出让
金100%返还,即征即返。(3)有关评估发生的费用由新企业负责。(4)土地出让期限为40年。

  七、土地使用税按3万平方米征收。

  八、逊克奇克国家储备库南储备区、厂房、办公室、地上衡、水泥地面等,经评估作价后
做为新企业逊克方的股份。

  九、新企业3 年内不接收复员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所用工人由粮食部门内部调剂,管理
人员和技术人员由沃华公司自行招聘。

  十、关于环保问题,逊克县政府与县环保局到省、市环保部门协调解决,并在实际操作中
予以照顾。

  十一、免收电力增容费。输电线路按电业部门规定可由企业自行投资,产权归企业所有。
厂区外线路企业可自己购买材料,县电业局负责施工并免收施工费。厂区内可自聘有资质的施
工单位施工。由于供电电价县电业局无权自定,县政府与县电业局共同与北安电业局协调以优
惠电价提供。

  十二、消防配套费因县消防队无权自定,县政府与县消防队积极与黑河市消防部门协调争
取优惠政策。

  十三、所有行政性收费前5年免收,办理各种手续只收取工本费。

  十四、各项实际应收税费和实际减、免、返具体数额见附表。

  十五、县政府同意将九清河2 000公顷土地折价1 000万元,参股建设马铃薯精制淀粉加工
企业。十六、奇克粮库南储粮区现有设施设备折价165 万元(明细附后),参股建设马铃薯精制
淀粉加工企业。

   奇克粮库南储粮区固定资产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