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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九次县政府常务会

十四届九次县政府常务会



  [十四届九次县政府常务会] 2004年7月21日召开。

  一、会议听取了县经济计划局所做的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下半年工作安排暨全
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经济计划局所做的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常务会议后,县政府将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通报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大项目进展情况,总
结上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要搞准搞实有关数字,综合部门要严
把关口,对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上半年形势,抓住时机,进一步研究工作措施,加大重点
工作的推进力度,每一项重点工作都要抢前抓早,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财政、
税收等部门都要想尽办法挖掘财源税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各有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经济杠
杆作用,在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同时,力争有突破性的进展。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各项指标
的增长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

  (三)经济综合部门要及时综合反馈经济运行情况,搞好经济形势分析,按期通报反馈结果。
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招投标,财政基建评审中心要严格审查,工程完工
后必须严格执行决算。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抓住时机,认真
抓好落实。

  (四)认真落实好县政府年初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大事。

  以上工作由县长李春玲同志、副县长刘玉东同志、关贵甫同志负责。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逊河镇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逊河镇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相关程序,由县政府负责行文,以政
府文件形式下发。

  (二)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逊河镇政府要利用国家重视小城镇建设这一有利契机,制定
得力措施,在全县小城镇建设中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努力推进我县的小城镇建设。

  (三)县政府待条件允许时,要给予积极扶持。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逊河镇要多方筹措资金,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逊河镇要负责拿出小城镇建设中需要上级有关
部门扶持的具体意见,县政府将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会议听取了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会议认为,教育是大事,县政
府要把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会议议定:

  教育教学基础设施落后问题是多年积累下的,从目前情况来看,马上解决是不现实的,必
须下大力气逐步加以解决。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在此基础上要集中资金干大事,重点解决一中
扩建问题。一是不置换。二是一中扩建今年争取动工,打地基。一中扩建所需资金会后由县政
府拿出具体意见,做出预算,基本从以下几个途径解决。一是县一中的计划外招生收费;二是
城市教育附加费。三是要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四是县政府投入。今年的县一中扩建地基问题,
先从计划外收费和城市教育附加费解决一部分。

  (二)县一中缺少师资问题,由副县长郭宏同志协调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拿出具体意见,
原则上调剂编制。另外,县一中要逐步调整,使人员结构趋于合理。

  (三)在逐步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
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一中扩建期间涉及到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以上工作由副县长郭宏同志负责。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逊克县关于扶持通县乡村公路建设的暂行规定》,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该《暂行办法》。由县交通局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后,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要全力支持配合道路建设,确保道路工程建设按
期完成。

  以上工作由副县长关贵甫同志负责。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逊克县地价实施意见》,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国土资源环保局提出的《实施意见》,由县国土资源环保局负责,根据会议
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报法制局把关后,以县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二)《实施意见》一经出台,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二要加大地价征收力度,
征缴部门要学习掌握和正确运用有关政策,防止出现侵害群众利益情况的发生。

  (三)国土资源环保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

  (四)由国土资源环保局负责,对地价收费标准等要实行公示、公告制度。

  以上工作由副县长刘晓东同志负责。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逊克县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方案》。会议认为,环境保护工作是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积极参与并把环境教育工作纳入本部
门重要议事日程。教育活动要坚持经常化,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全民环境教育领导小组问题,由县编委办负责发
文确认。

  (二)由县国土资源环保局负责,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
形式下发。

  七、会议讨论研究了县社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问题。会议议定:

  (一)县社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问题,要按我县全额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重新核定,暂由
财政定额补助,遗属也由县财政给予补贴,自2005年 1月起执行,预算内管理。在纳入财政预
算管理时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由县人事局负责对县社机关在职人员严格审核, 公示7—
10天,报副县长向进同志把关后.报县财政、编委办。除18人之外,其余8人的编制由县编委办
下文收回。

  (二)国家在没有明确政策之前,县社机关改革暂缓进行,原有性质、职能不变。

  (三)县社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职工队伍建设。

  以上工作由副县长向进同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