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
十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
【十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 2005年10月16日召开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刁卫东同志对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下称《干部
任用条例》) 进行了专题辅导;县委组织部传达了中组部部长贺国强、省委组织部部长龙新南
在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及全市严格按照《干部任
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要求,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规章,是从源头上预防
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我县要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思想,掌握
《干部作用条例》的基本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干部工作的原则和选人用人标准,严格遵守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建设,加强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建设,坚持用
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加强对干部作用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工作的领导。
会议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每位县委常委要带头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
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作为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实际步骤,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组织部门作为党委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做学习
的表率、执行的模范,切实为党委当好参谋,把好选人用人关。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四个必须、
两个满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好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
定,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
放松。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责任制,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纪委。要吸取
一些地方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导致的某些用人失误教训,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
本程序和制度,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
为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工
作会议的要求,围绕逊克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政治上靠得住、业
务上有本事,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促进逊克经济社会的快发
展、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