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四十次常委会
十二届四十次常委会
【十二届四十次常委会】 2006年12月1日召开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委托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起草的《关于逊克县库尔滨流域水电
公司通过债权转出资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方案》(草案)。
会议指出,县委、县政府对水电公司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对这项工作也是非常慎重的。虽
然改制工作遇到一些困难,但改制势在必行。我们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坚定不移地把改制
工作进行下去。
会议同时指出,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债权转股权改制模式符合水电公司实际,具有很
强的可行性。
会议强调,水电公司改制要遵循职工利益第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改制后新企业更好地
运营原则进行。
会议要求:
一是作为改制的主体,水电公司要把改制工作当做当前企业的重中之重和压倒一切的工作。
水电公司要成立相应的改制领导小组,张强富同志任组长,兰仁泉同志任副组长。
二是委托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尽快帮助我县制定水电公司改制预案并起草改制协议。此项工
作由刘玉东同志负责。
三是立即着手分别聘请有资质、有权威的评估和审计机构对水电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
评估专项审计,所需费用由水电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由刘玉东同志负责。
四是必须要做好水电公司职工的安置工作。有关部门要帮助水电公司尽快拿出过细的职工
安置方案,原则上一次性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此项工作由刘玉东、关贵甫同志负责把关。
五是水电公司近期要组织专人到省内已按债权转股权模式改制的企业进行考察学习,以更
好地推进水电公司的改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