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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权限清理

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权限清理



  【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权限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和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
23号)要求,依照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主体资格及项目目录
的通知》(黑市政字【2005】37号),县政府对中、省、县直执法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
了全面清理,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保留行政许可项目 236项,现已将中省县直各部门及其所属
单位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及权限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吴颖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