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2005年,基层各法律服务所调解各类纠纷 136件,协办公证57件,为
集体和村民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5.7万元,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8条,被采纳32条,在三
个乡镇购买了司法所办公用房。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调解员队伍,全 县95%以上调委会发挥了
人民 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对易发生矛盾的重点
户,重点人及时进行防范,有效地控制了矛盾的发生。2006年,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
类纠纷108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9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6人次,为 8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
为集体和村民挽回经济损失16.7万元,宣讲法律场次17场, 受教育人数1 278人次,参加执法
检查16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86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1条,采纳16件,充分
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松树沟乡在去年担当 2家法律顾问基础上,今年又
增加了 2家,获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2006年又有三个乡镇新建了司法所办公室,并对
室内购买了档案柜、微机桌椅,统一制作了“调访一体化”运行图板,各项规章制度、登记册
齐全,目前已有二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