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实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实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2006年实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90 140公顷,共划分433个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责任人433人,建立36
个管护站,每个管护站有10名以上管护责任人,每个管护责任人管护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在200
公顷左右,每年国家拨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473.2万元),比试点增加管护资金135.4
万元。
生态管护工作主要在五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签订管护责任状,落实林场管理管护
责任。二是加大宣传生态效益力度。三是加强生态管护合同管理。四是落实管护站职责,建立
考勤制度。五是进一步引导林下经济开发项目,合理利用林下资源。
(张圣民)